文章分類Article

房地合一稅2.0一覽表

房地合一稅2.0一覽表

項目

境内個人、法人

境外個人、法人

短期稅率

持有二年内

45%

持有二年内

45%

中長期稅率

二年到五年内

35%

二年以上

35%

五年到十年内

20%

十年以上

境内個人:15%

境内法人:20%

課稅標的

2016年1/1後取得1.房地、2.预售、3.特定股權交易

 

備註欄一:交易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

備註欄二:交易持股(或出資額)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(或出資額),且該營利事業股權(或出資額)價值50%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

 

適用對象

境内、外個人及法人

適用日期

105/1/1後取得之房、地

排除條款(五年内適用20%稅率)

1.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(如調職、非自顧性離職、房地遭強制執行、醫藥費、受家暴需轉賣房屋、房屋遭越界建築)交易

2.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交易

3.個人及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五年内第一大移轉

4.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

課稅基礎

房地收入-成本-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

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

上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上限=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一前次移轉現值

 

TOP